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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新鲜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通知》(陕应急办函〔2006〕2号)要求,在全市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主要是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实际成效及典型案例、工作建议等。
  二、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机制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文件、简报、工作总结等,要抄送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同时,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动态情况等,也应及时报送。
  (二)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每季度根据省应急办信息报送参考要点提供我市的参考要点。对需要专门收集和报送的重要工作信息,将另行通知。
  (三)对报送的工作信息,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通过编印《应急管理工作简报》,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参阅,对其中重要信息,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将筛选编辑报送省应急办,并视具体内容增发有关县市区和部门。
  (四)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将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及采用情况。
  三、信息报送方式
  (一)不涉密工作信息,纸质文本通过普通邮件或传真发至市应急办(029-33210677),电子数据发至zxc@xys.gov.cn。
  (二)涉密工作信息,纸本文本通过机要通信交换。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逐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并以此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生动具体,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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