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十一五”期间,按照“协调控制总量、严格限制增量、重点考核减量”的基本原则,结合四川省污染现状,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3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市州。在总量分配上,主要遵循排放强度显著下降、重点流域水质改善、区域环境容量、综合协调资源环境与各市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等原则。“十一五”期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74.4万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6.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14.4万吨。
五、“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为实现“还三江清水,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目标,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采用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加环保投入。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以十大环保工程的实施带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推动全省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保障“十一五”各项环境保护指标的实现。
(一)重大工程项目
1.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工程
大力实施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科研5大能力建设,建成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污染源监测监控网、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网、生态环境监测网、环境综合管理系统等六大网络。
增强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涉及监测、信息、宣教、执法、科研等方面共37个项目,总投资11亿元。
2.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全省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规模377.2万吨/日,到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严重缺水城市的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80%的城市实现排水管网截流,城市的排水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规划建设13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地级市28座、县级城镇111座,总投资118亿元(其中配套管网建设投资约50亿元)。
3.城镇垃圾处理工程
全省新增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5036吨/天,到2010年,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规划垃圾处理项目106个,总投资约43亿元。
4.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以科学调整和划定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开展全省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现状普查和集中整治,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级以上城市建设备用水源,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十一五”期间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40个,总投资22亿元。
5.重点小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以岷江、沱江、嘉陵江32条、长江3条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以及泸沽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重点小集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沼气化进程,加大规模化养殖和网箱养鱼污染整治力度,全面实施农村生态综合整治。规划项目36个,总投资130亿元。
6.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以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生态功能区建设为核心,在若尔盖、邛海等重要的水源涵养区、金沙江干热河谷、岷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脆弱区,建立1个国家级、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达到规范化水平,主要包括保护区的管护设施、科研监测、标识系统、工作条件、宣传教育等;启动生态四川的创建,到2010年,80%市(县)完成本地区的生态市(县)建设规划编制,50%的县完成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以及还牧还草工程、岷江、沱江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紫坪铺水库库周区域环境保护工程、矿山及水电开发区迹地生态恢复工程等。
“十一五”期间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共规划项目73个,总投资49亿元。其中生态保护工程9个,投资24亿元;以矿山及水电开发区迹地生态治理为核心的生态恢复工程规划项目64个,投资25亿元。
7.工业污染整治工程
实施工业污染整治工程,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气污染治理以燃煤电厂脱硫工程为重点,废水污染治理以重点行业废水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固废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规划工业污染整治项目460个,其中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65个,水污染治理项目270个,固废综合治理项目25个,总投资76亿元。
8.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以企业为循环经济单元,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全面推行钢铁联合体、煤电联合体、发酵食品与饲料联合体、化工与建材联合体、林纸一体化、种养殖业一体化、秸秆建材电力一体化。重点建设泸州重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市,加快建设成都市、宜宾市、攀西地区循环经济区,开展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彭州石油化工基地、达州天然气化工能源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规划项目90个,总投资87亿元。
9.危险废物与医疗垃圾处置工程
到2010年,建成全省21个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成都和攀枝花2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长江上游沿岸放射性废物处理工程和泸州市龙溪河含铬废渣及铬废液处置等工程。规划项目23个,总投资8亿元。
10.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及乡村工业污染治理,建设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示范工程。规划项目8个,总投资3亿元。
(二)投资分析
1.规划项目投资
“十一五”期间,实行政府财政支持、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切实保证环保投入到位,确保重大工程的完成。十大环保工程五年需投入547亿元。
2.新建项目投资
伴随“工业强省”战略目标的逐步推进,“十一五”期间我省国民经济将呈加速发展趋势,国内生产总值将大幅度提高。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撑和载体,每年都会新建一大批工业项目,其带来的环境问题具有不可预见性。预计“十一五”期间因新建项目投资带动增加的环保投入约250亿。
3.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
全省“十一五”期间环保投入预计将达到800亿元,其中十大环保重点工程投资547亿元、新建项目带动环保投入预计可达到250亿元。环保投入占全省同期GDP的1.7%,与国家的指导意见相符合。全省各市州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环保投入比重。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区域,环境保护投资应占GDP的1.2%以上,一般区域应占GDP的1.5%左右,成都市应占GDP的2.5%以上。
(三)资金筹措
“十一五”期间在政府调控下,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搭建环境保护筹资平台。
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多方筹集环保投入资金,逐步解决环境问题。
本规划中的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医疗垃圾与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等项目中涉及公共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同时争取国家资金和积极申请国债资金;涉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项目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
矿山及水电开发迹地生态恢复工程、工业污染整治工程、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以及新建项目的环保投入,按照“破坏者补偿、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或银行安排贷款,此外各级政府在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1.加强地区分类指导
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框架下,根据资源条件、地理区位和生态环境实际,按照经济布局、人口分布、资源环境三位一体的空间均衡原则,加强地区分类指导。成都经济区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进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重点流域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增强城市功能。川南经济区以长江上游水资源保护为重点,加大石漠化土地和陡坡耕地治理力度,实施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严格控制工、农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循环经济建设步伐。攀西经济区以干热河谷区生态建设为重点,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活动的环境监管。强化以攀钢为重点的钢铁行业“废气、废渣、废水”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川东北经济区以嘉陵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大山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强化天然气化工基地建设过程中的“三同时”监管。川西北经济区抓好天然林资源、天然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草原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沙化、荒漠化土地治理力度,实施生态移民工程,积极发展以水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强化环境保护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