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信用村镇建设,改进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办法,扩大农村信用村镇建设范围,加强信用制度宣传,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风尚,力争使信用村镇比例达到20%,信用户比例达到50%。实现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与征信系统网络对接,完善征信系统功能,加大信息采集量,使中小企业信息和有信贷关系的自然人信息采集量达到100%。建立和完善县域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级体系,探索建立信用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对信用好的企业和农户在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上给予适当优惠。积极协助旬邑县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推动建立有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等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步骤
结合咸阳市实际,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初定为2年(2006年12月-2008年12月),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定措施(2006年12月)。12月上旬成立咸阳市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协调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印发《咸阳市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2月中旬旬邑县成立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级金融机构围绕试点内容结合各自的职能定位,制定相应的支持旬邑县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意见和措施办法,并于12月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第二阶段:统一思想,组织推动(2007年1月-2008年7月)。2007年1月召开旬邑县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广泛进行宣传动员。1月底前,旬邑县上报试点实施办法。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后,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在此基础上,制定考核验收试点工作标准和促进工作落实的各项制度。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总结推广(2008年8-12月)。2008年8月抽调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验收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试点内容不落实的,要认真分析原因,严肃追究工作责任。2008年9月,在对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表彰奖励试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巩固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的措施和意见。2008年10-12月,继续改进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为扩大试点范围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