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农作用。市农行要积极转变信贷支农模式,建立适合农村中小企业、专业户的评级授信标准与管理系统,研究制定适当扩大基层机构信贷权限的制度和办法。同时要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的金融需求提供商业承兑汇票、买方信贷、出口账户托管等一体化配套服务,为客户提供经济金融信息、投资咨询、融资安排等延伸服务;在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扶贫贴息贷款项目的准入条件,项目资本金比例可以放宽到20%,信用等级可以放宽到A级,资产负债率可以放宽到75%,固定资产抵押率可以提高到75%。其它市级商业银行也要在现有体制下,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优势,着力支持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企业。
5、建立完善信贷资金多渠道回流农村的机制,培育多层次、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市县邮政储蓄机构要以邮政储蓄体制改革为契机,探索利用邮政储蓄资金支持“三农”发展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以满足农村种植户、养殖户、运输户等专业户小额贷款的需要。要抓住陕西省作为全国小额信贷组织试点省份的机遇,创造条件,争取在旬邑县开展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试点,按照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建小额贷款公司。积极研究、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的措施和方法,培育建立多层次、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6、探索信贷支持生源地助学和农民就业培训的新途径,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农民素质提高。市县两级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试办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农村初、高中毕业的贫困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不断延伸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范围。积极探索信贷资金支持培训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办法,开展金融支持农民工培训工作试点,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促进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7、推动“三农”保险试点,提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险保障能力。保险机构要按照旬邑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扩大保险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大保险服务网点建设,推进保险示范乡、示范村建设;积极开办各种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创建保险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大力发展企财险、车辆险、家财险及各种责任险,提高“三农”风险保障水平。开发适应农村地区风险实际和收入水平的保险产品,促进农村保险服务体系的逐步完善。
8、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扩大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有针对性开发、推广适应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和消费需求的多种存贷款产品,研究开发、推广使用农民工银行卡,加快银行支付系统网络建设,疏通汇划渠道,为农村企业和农户提供多种便捷的支付结算工具。要不断创新适应农村多样性需求的金融产品或工具,尽快使广大农户和农村合作组织享受到平等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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