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村体育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把场地建到农民身边,努力改善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和条件,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活动;健全农村体育组织和群众体育网络,完善农民体质监测系统,使农村体育工作机制充满活力,农村体育队伍不断壮大;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生活,努力构筑比较完善的农村健身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逐步在我市农村建设一批与当地实际相适应的体育设施,争取使全市六分之一以上行政村拥有“一场一站一员”(即一个标准篮球场、一个体育指导站或文体站台雨棚、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使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体育人口大幅度增长。
  三、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行政村为重点,搞好农村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2006年首先在兴平市、旬邑县 40个行政村进行试点,由国家和省共同投资 112 万元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工程包括:一个标准篮球场、二个室外乒乓球台。通过在农村最基层进行试点,推动因地制宜、小型多样、简单易行的健身活动的开展,吸引更多的农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
  在试点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并在国家和省体育局的支持下,逐年加大投资力度,计划2007年在 60 个行政村,2008年在80个行政村,2009年在 120个行政村,2010年在15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到2010年末,总计投入1260万元,在全市完成45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建设。同时,抓好永寿县的体育场地体育彩票“雪炭工程”项目建设,力争2007年底建成,2008年投入使用。
  2、加强县城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积极性,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县市区以创建体育先进县为契机,建设室内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中心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健身的多元化需求。
  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建设可由当地政府投资建设,也可以吸引社会资金独资、合资开发建设,形成多元化的建设机制。同时在项目设置、体育器材配备等方面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体育健身服务。
  3、注意农村青少年体育人才的培养。积极创建农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吸引和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和爱好,使他们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为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聚集有生力量。力争到2010年,全市创建3-4个农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