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体育局 2006年10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体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民身体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改善农村体育设施,丰富农村文体生活,占领农村体育文化阵地,引导农民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对于增强农民体质,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体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特别是通过各级农民运动会的举办、农村全民健身网络建设、“体育三下乡”等系列活动,激发了广大农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促进了农村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但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体育资源分布不够平衡,农村体育基础薄弱,体育投入少,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体育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为了增强全市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积极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民群众健身锻炼的设施和条件,为增强农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建设文明的乡风搞好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二、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农村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提高广大群众的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为突破,以加强培养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和骨干为保证。面向基层,重在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构建农村体育服务体系,促进全市农村体育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