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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意见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体育局《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意见
(市体育局  2006年10月)

  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使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建设西部强市的热潮之中,根据《全民健身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机关干部职工的体育锻炼工作
  广大干部职工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执行者,是建设西部强市的中坚力量。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关系到党的事业的成败。为此,各级领导要把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安排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体育健身工作,并带头参加,身体力行,持之以恒。
  二、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从全国第二次国民身体素质检测的情况看,我市机关干部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17项测试结果表明,不合格人员达42%以上,亚健康人员达到60%以上。因此,在各级机关全面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显得尤为必要。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每天抽出一定时间进行体育锻炼,结合年龄、性别、工作岗位、身体状况等自身条件,选择健康锻炼项目,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为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奠定良好的身体基础。
  三、积极为干部职工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目前机关各单位办公条件紧张,体育锻炼场所不足,要想方设法为干部职工提供一处以上体育健身场所。同时要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和场所,如乒乓球室、篮球场、排球场等场地,向干部职工开放,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提高使用率。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做到人员、场所、时间“三保证”。
  四、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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