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46号)
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促进集中供热商品化、市场化,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市政府决定从今年采暖季开始,将我市市级财政供养人员采暖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并印发了《咸阳市市级财政供养人员集中供热补贴“暗补”改“明补”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06〕114号)。现就落实该《方案》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集中供热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有利于规范供热市场,促进供热企业改革,提高集中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确立“热是商品”的观念,强化“谁用热,谁交费”的意识,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市财政局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将供热补贴发放到位。市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供热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已享受集中供热的市级财政供养人员要积极带头缴纳热费,绝不能以职务之便免交、少交或拒交热费。
二、严格集中供热收费管理
一是要推行集中供热收费公开。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物价局和市公用事业总公司参与,利用新闻媒体、计算机网络、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开集中供热热费的收缴办法、标准和依据等事项。二是要加大热费收缴力度。各供热企业要积极开展上门收费服务,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热费收缴率,并对历年集中供热热费拖欠情况进行清理,逐户追欠,必要时采取法律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手段进行追缴。秦都区、渭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社区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积极配合供热企业做好热费收缴和追欠工作。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缴纳热费,对拖欠热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三、努力提高集中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各供热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加快设备更新,深化技术改造,定期维护管网,坚持监测巡查,确保均衡稳定供热,不断提高集中供热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和应急服务,妥善处理用户投诉,并及时解决各种“急、难、险”问题。市房产局要积极协调好有关物业公司和供热企业的关系,尤其以中华小区等为重点,督促各小区供热用户产权管理者,落实庭院管网和楼内采暖系统的检修和维护责任,为各供热企业及时维修小区内供热管网创造条件,以确保正常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