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公路环境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6〕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咸阳市公路环境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五日
咸阳市公路环境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公路环境,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根据市政府11月30日会议精神,从2006年12月10日起,拟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市公路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全市公路环境整治,依据《
公路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土地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配合、县区主抓、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整治全市公路环境秩序,重点对公路及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所有建筑物、垃圾等整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全市公路在2007年春节前达到“绿、美、畅、洁、安”。
二、目标任务
1、保障公路路面平整,无坑槽,无公路病害,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2、解决乱建、乱堆、乱放问题,对公路两边门面房、商业摊点、收费站、加油站等进行规范化管理,拆除违规建筑。
3、对道路两边行道树(含路面绿蓠)、果园、绿化带进行修整,清除路面杂草、杂物等。
4、认真做好道路路面及两侧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禁止在道路两旁乱搭乱建、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