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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扶贫贴息货款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快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投放进度的通知

  二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打歼灭战。各县扶贫、财政、农行、信合等部门要立即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分片包干,抓住春节前的有效时间,集中力量抓投放。对已经投放的贷款要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对没有投放的要上门服务,及时投放。
  三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投放进度。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各县要从现起每10天将其工作情况和投放进度上报市级有关部门,随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按期完成计划任务。
  四要确保资金安全。在抓好投放进度的同时,要坚持“放得出,收得回”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实现扶贫到户贷款良性循环。
  三、严格政策,确保扶贫到户贷款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贷款期限由金融机构视实际生产周期自主确定,贴息1年。在贴息期内,到户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系数,结合当地实际确实,中央财政在贴息期内按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到户贷款扶持的对象为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每户贷款本金不超过1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其发展生产。非贫困的个体经营户、示范户、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及非生产性项目不得使用到户贴息贷款。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和扶贫项目库中自主选择、独立审贷。贷款发放前,要征得县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认可;放贷后,由县扶贫、财政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并盖章,财政部门据此拨补贴息资金。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确保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真正用到贫困群众,真正用于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扶贫效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各相关县人民政府要把扶贫到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成立扶贫到户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扶贫办、财政局、农行、信用社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并切实解决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投放、回收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扶贫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做好指导服务、贫困户核准、项目认定和贴息确认等工作,协助金融机构收回贷款;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与拨付;金融机构主要负责扶贫贷款项目的审批,贷款投放和回收,定期向扶贫和财政部门提供扶贫贴息贷款审批、发放、使用等有关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在保证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放宽贷款条件,为贷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共同把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工作切实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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