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发出专门通知(国办发〔2006〕91号、陕政办发〔2007〕15号),转发了部际联席会议《若干意见》,并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中省有关精神,市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就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做出安排部署。为促进工作落实,现将部际联席会议《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部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直接影响到广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作,努力完成今年底基本解决工资历史拖欠、坚决遏制新的拖欠的目标任务。
二、明确政策,严格标准。工资拖欠是企业应发而未发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应发工资按照职工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规定的职工工资标准计算;企业因经济效益下降并经集体协商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相应降低了工资支付标准的,按照降低后的工资标准计算,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到2007年底,要基本解决全市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同时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和机制,坚决遏制新的工资拖欠。
三、深入调查,完善措施。要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深入拖欠工资的企业,逐户指导企业制定符合实际的清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措施。要加强对清欠工作的指导,注意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和反映,完善工作措施,及时化解矛盾。
四、搞好调度,强化督查。要加强工作调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级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通报制度,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所属企业工资历史拖欠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每月8日前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每月10日前按时上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