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7]207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目前,我市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但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隐患较多,火灾起数不断攀升。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市共发生火灾57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5161元。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工作中主要存在着部分单位消防设施欠帐较多、设备更新缓慢、管理滞后、责任制度未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隐患问题,极大地危害着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我市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安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使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认真落实今冬明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为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迅速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特别是要从即日起至2008年2月底,认真在本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防火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经贸、教育、监察、建设、文化、卫生、广电、安监、消防等部门参加的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加强领导,统筹合作,形成合力,全力抓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找问题,查隐患,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人人有责,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重大活动场所、旅游景区以及其他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场所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开展“回头看”整治工作,切实加以防范。重点检查整治对象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场所;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场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经营场所。同时,要加强对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等基层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做到群防群治,严密防范火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