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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作的通知

  八、进一步落实挂钩帮扶责任。各挂钩帮扶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挂钩帮扶工作。列入浙委办〔2003〕14号文件的省有关部门和我市有关县、镇,对挂钩联系的18个欠发达乡镇(具体挂钩联系名单见附件 2),每组每年落实的扶持资金不少于 25万元。市直部门、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部门和部分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富裕村挂钩联系黄岩西部欠发达村,每组每年按照 100 户以下的小村、100至300户的中等村、300户以上的大村分别不少于 3 万元、4 万元和 6 万元的要求落实帮扶资金(具体挂钩联系名单见台市委办〔2006〕5号文件)。市直部门挂钩联系椒江区大陈镇村居,各结对帮扶单位要通过项目安排倾斜、争取省级部级项目资金扶持和直接筹措帮扶资金等途径,帮助结对村每年办一二件实事好事(具体挂钩联系名单见台市委办发电〔2006〕157号文件)。市里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市直机关工委、扶贫办等有关单位,定期检查挂钩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九、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欠发达乡镇所在县、市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加快台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把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作为重要目标,切实加大攻坚克难的工作力度。对扶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分析,明确全年加大扶持力度的具体工作思路、抓手和政策;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举各方之力落实攻坚要求;配强配好扶贫工作机构,充实扶贫办工作人员,选派后备干部或优秀干部到欠发达乡镇任职,配备欠发达乡镇扶贫工作专干,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扶贫工作网络。欠发达乡镇党委、政府要以奔小康工作为中心,牢固树立发展意识,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作。做到扶贫先扶志,切实转变欠发达乡村农民的思想观念;推行扶贫项目化管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扶贫实效;建立健全扶贫统计监测网络,加强建档立卡和管理,统计数据要如实反映工作实绩,既要反对虚报冒进,又要防止瞒报漏报。
  十、加强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作考核。实行“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一把手负责制,县、市、区党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政正职为直接责任人。将“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两个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各相关县、市、区也要强化目标管理,层层抓好落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1、欠发达乡镇(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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