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管理激励机制,营造农村实用人才成才兴业的良好环境
12、制定农村实用人才五年发展规划和开发目录。以增加总量、提高能力、改善结构为目标,按照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总体目标和台州实际,各地要制定农村实用人才五年发展规划,每年公布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目录,加强农村实用人才的系统开发。
13、加大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从资金上给予专项安排,在涉农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探索建立财政投入、银行信贷、社会投资、农民自筹等多种形式的投资体系,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提供资金支持。
14、继续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在现行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手段要突出实践检验、群众认可的标准。进一步提升农村实用人才评定的社会认可程度,对经评定的农村实用人才统一颁发农村实用人才资格证书,充分发挥资格证书在用人、任职、待遇中的激励作用。
15、建立健全农村实用人才数据库。建立市、县、乡三级人才资源库,相关部门实现资源共享,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实用人才档案,比较准确地掌握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的基础数据,对农村实用人才的需求和变化进行动态跟踪,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
16、加大表彰激励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表彰和社会激励相结合的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定期开展市县两级“农技标兵”评选,将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纳入市拔尖人才、市杰出人才奖评选范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给予激励,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适当补助。
17、在政治生活上关心农村实用人才。在安排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掌握一定的比例,不断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政治参与热情和政治地位。在生活上关心农村实用人才,帮助解决偏远地区用水、用电以及子女入学困难等问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8、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责任,党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工作,提出加强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具体要求。县、市、区委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各级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人事部门具体负责,乡镇、行政村具体落实的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四级管理服务网络。特别要重视发挥乡镇和行政村的作用,每个乡镇都要明确具体负责同志,乡、镇、街道党委要充分发挥行政村党组织的积极性,认真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