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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的意见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的意见
(台市委办发〔2007〕67号)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 号)文件精神,市委决定,从 2008 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开发为重点,以完善农村实用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为动力,以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总体目标: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稳步增长,平均年增长10%,到2012年达到5万人左右。结构明显优化,重点选拔养100名市级农技标兵、500 名县级农技标兵。具有高中或相当文化、年龄在 40 岁以下的农村实用人才增长率高于农村实用人才的平均增长率。素质明显提升,着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农村实用人才中的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从事现代农业产业的人才比重明显提高。分布更趋合理,按照农业特色产业和“一村一品”“一村一业”的要求,使我市每个特色产业都有一批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每个行政村一般要有 5 名以上农村实用人才。
  二、加强教育培养,全面提升农村实用人才整体素质
  3、分级分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分级定期举办市、县两级农技标兵培训班,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国内外先进农业示范区、示范园参观考察,学习国内外一流的农业生产经营理念。五年内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争达到20万人次,各县、市、区要落实部门责任,制定分类轮训规划,明确培训人数、种类、措施和方式,使农村实用人才素质得到大幅提高。
  4、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践基地。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需要,立足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项目,按照布局合理、师资雄厚、设施完备的原则,在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广校、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逐步建立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践示范基地,各县、市、区分别建立若干个高、中、初级相结合的培训实践基地。依托培训实践基地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积极培养和吸纳适合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实践示范基地用于更新培训设施、聘请师资和编发教材等支出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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