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多元化科技工作者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完善以品德、业绩、知识、能力为核心的科学化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贡献实施目标化管理,努力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鼓励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体系,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奖励为主的科技奖励制度。重视和加强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制度,依法保护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关心科技工作者的政治成长,支持和鼓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重视和关心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对欠发达地区科技人员,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实际困难。完善科技工作者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四、健全网络,拓展职能,切实加强科技团体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建设
1、大力加强科技团体的组织能力。建设创新型台州,必须充分发挥科协等科技团体的重要作用。各级科协要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于建设创新型台州的伟大实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在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科协基层组织,要在有科技工作者的地方发展科协所属团体的会员,进一步扩大科协组织的群众基础,扩大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高等院校科协,巩固完善乡、镇、街道科协组织,其配备的秘书长要从优秀中层干部中选拔。不断加大非公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力度,重点抓好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要加强各级科协所属学会的组织建设,把科技团体的改革和发展纳入经济社会整体改革范畴。科协作为科技类团体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所属团体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工作管理。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挂靠单位,要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支持学会开展工作。
2、努力提高科技团体的带动能力。根据建设创新型台州的要求,积极开展高层次、高质量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科技界的合作交流,为科技工作者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搭建平台,促进我市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重视发挥学会的作用,引导一批优秀学会向一流学术团体发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互动充分的学术交流活动,每个学会每年要精心组织1--2次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引导和支持科协及所属团体承担政府转移的科技类社会职能,重视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成果评定、科技人员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积极组织科技团体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和标准,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引导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论证、课题研究和科技咨询服务,以及“金桥工程”、“企会合作”和“讲创新、比敬业”等活动。充分发挥科协组织作为政协组成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建言呈报制度,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强政策咨询,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