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台市委〔2006〕5号 2006年4月11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驻台各部队: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牢固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引起了热烈反响。
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市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
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言简意赅、精辟深刻、内涵丰富、影响深远,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容,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是塑造新时代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精神指导。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匡正社会风气、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对于进一步培育和弘扬与时俱进的台州人文精神,激励全市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台州“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前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出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主要任务和根本要求,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