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农村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事业,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发展农村民营医疗机构,支持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到农村办医。社会资本独立举办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按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管理,其中确实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
1、有计划地进行农村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制订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建立农村卫生人员愿意参加、用人单位乐于支持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并把引进、培养和使用农村卫生人才列入各乡镇卫生院的业绩考核范围。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机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培训教育作为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努力在全市建立起具有较强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全科医生队伍。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转岗,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全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大部分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获得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获得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乡镇卫生院药学技术人员要获得初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全市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保健需要。新进入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2、落实面向乡村医生和农村卫生机构在职职工的医学教育。针对我市农村卫生实际需要,台州学院医学院要充分发挥高等医学教育能力,在开展专科层次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向本科层次教育发展。台州职工中等卫生学校要通过教育体制改革,针对台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强化面向农村的全科医学、公共卫生、药学服务、社区护理、社区康复等专业的教育;改革办学模式,可采取初中毕业后学习5年或高中毕业后学习3年的中高等相衔接的高等职业技术专科教育等形式,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急需的卫生人才。同时,要充分发挥台州市农村中专层次卫生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面向乡村医生和农村卫生机构在职职工,开展学历教育和全科医生培训。上级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免费为下级医院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并不定期地派出专家到农村医疗机构进行业务讲座,帮助培养农村卫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