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台市委〔2006〕10号 2006年8月3日)
各县、市、区党委,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今年底明年初,我市 9 个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将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全市进入“十一五”关键时期进行的。搞好这次换届,进一步加强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对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委〔2006〕52 号)精神,现就做好县、市、
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完善制度为重点,积极推进县级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扩大民主,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县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认真执行换届人事安排政策
(一)领导班子职数
县、市、区党委委员和候补委员30至45人;临海、温岭市委常委12人,其他县、市、区委常委11人;县、市、区委常委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1人兼任政府正职,1人专职);现任副书记、纪委书记这次换届继续担任纪委书记的可保留副书记职务。新任纪委书记(包括现任副书记转任的)均由县、市、区委常委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