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台市委〔2006〕1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台州市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台州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建设“平安台州”、加强台州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确保“五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做法治建设的表率,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台州”,努力推进台州法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06年8月29日
台州市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提供法治保障,根据全国、浙江省“五五”普法规划及中共台州市委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工业立市、提升软实力、构建一体化战略及法治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