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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台市委〔2006〕17号 2006年11月2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 号)》精神,再创区域体制机制新优势,扎实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促进民营经济新飞跃,打造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现结合台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新飞跃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改革开放 20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强化制度保障、政策支持和服务推动,使非公有制经济呈现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市最大的特色和优势,成为我市“两个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最重要的推动力量。目前,国际产业梯度转移加速,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日益崛起,国家出台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周边城市竞相发展,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区域比较优势弱化,人才、技术、土地、资本等要素制约更为严重,企业外迁、资本外流的现象加剧。处于新的历史转折点,我们一定要把握机遇,勇对挑战,大胆突破,敢于创新,努力再创台州改革发展新优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2、进一步明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新飞跃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把台州建设成为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拓展新领域、营造新环境,构筑更加开放、更加健全的现代市场体系和更具活力、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民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深化制度创新、金融创新、技术创新、主体创新和政府服务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总量、经营领域、经营规模、运行机制、企业素质、对外开放、品牌建设、技术进步、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新突破,在全市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具有很强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一批面向企业的重点科技创新机构,新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吸引一批跨国企业落户台州,全面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保持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先地位,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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