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以“多城同创”为抓手,把和谐社区、和谐企业、和谐农村、和谐校园等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以创建促和谐、促稳定。注重社会心态引导,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人的心理和谐。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深化教育文化、法律、科技、民企四项拥军和军民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巩固和发展军政民团结。
七、加强社会管理,培育和谐的社会关系
社会关系融洽是构建和谐台州的重要特征。必须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建设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加快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现代化。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要素合理公平配置。健全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努力形成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二)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和改进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深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和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担保等机构,落实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相关职能,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网络,增强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自律能力,促进其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便民利民的原则,完善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构建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健全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居(村)民自治。发挥驻区单位和相关机构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强化社区服务、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功能,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积极探索社区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
(四)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结合新形势下我市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特点,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建立健全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和经常性矛盾排查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五联”机制,加大各类社会矛盾调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土地征收、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八、打造“平安台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