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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构建和谐台州市的决定

  (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逐步做实个人帐户,提高统筹调节能力。积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探索建立农业劳动者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救灾救济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济为补充,以教育、医疗、司法、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相配套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推进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新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
  五、加强民主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台州的根本保证。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维护和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总结推广民主恳谈、民主议事五步法等经验做法,完善居(村)民自治,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畅通依法有序的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相应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和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实现经常性的政府与群众信息互通。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形式。建立完善政策、程序、信息公开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会审、听证等制度。建立公民旁听人代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制度。畅通信访、新闻媒体等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全面推行“恳谈日”制度,保障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在信访部门建立法律服务室,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类问题和矛盾纠纷。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切实反映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利益诉求。引导、规范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依法有序表达民意。
  (三)推进依法行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官员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制度。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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