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围绕建设卫生强市,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切实完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突出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和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四)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联动发展。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各项改革,健全公共财政支出执行体系,强化预算约束,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督,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视解决财政性债务问题。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加快公共财政法制化与法治化进程。
四、坚持利益兼顾,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是构建和谐台州的核心。必须切实解决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注重社会公平,有效调控收入分配差距,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解决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依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合理调控津贴补贴水平,解决行业差距过大问题。
(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健全不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机制,重点解决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和援助。规范和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健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平台。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实现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金和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再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权益问题。依法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规范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即征即保。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加大对被征地村开发留用地的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管理与服务并举,重视关心他们的居住、子女教育、文化生活等问题。积极在外来务工人员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城乡住房建设和拆迁管理。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引导住宅用地的有序投放,稳定住房价格。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积极推行货币化分房。抓紧修编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实现土地利用与村庄建设规划“二图合一”,通过宅基地整理置换、地质灾害搬迁、高山移民和政策倾斜等途径落实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加强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转变拆迁安置方式,加快安置房建设,保持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