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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16、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做到即征即保,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建立健全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基本实现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全覆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成率达到 65%以上。进一步规范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加强困难农户的医疗、教育、住房救助。
  17、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支付制度和增长机制,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所有农民工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难问题,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发挥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村集体非农建设留用地政策。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减轻村级集体负担,任何组织不得向村级组织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严格执行村级组织报刊订阅“限额制”。
  19、加强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力度,增强支农服务功能。鼓励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向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各商业银行要努力创新信贷支农业务和服务方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增加信贷的有效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途径,尤其是各级财政要把财政支农资金与信贷投入紧密挂钩,通过推行财政贴息、农业保险等途径,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20、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把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放在转变乡镇职能上,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积极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用好用活集体资产。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农业规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南北均衡发展
  21、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各级财政都要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产业化扶贫项目。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欠发达地区高效生态农业,对在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明显实效的,县市区财政要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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