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名单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去年六月,《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粮改办确认新组建粮食购销企业及撤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名单的通知》(咸政办发〔2006〕75号)明确了全市52户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股份制粮食购销企业。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县市区粮食购销企业分布不合理,不便于农民售粮和企业开展粮食收购工作;部分股份制粮食购销企业由于职工和社会各界缺乏投资入股的积极性,不能按照《
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组建。为此,市粮改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对粮食购销企业作出调整,报市粮改办审核,重新确认了全市59户粮食购销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粮食购销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粮食购销企业的组建完善工作,确保如期正常运转。市农发行要尽快做好粮食购销企业的贷款资格认定工作,确保今年夏粮收购工作不受影响。对原粮食购销企业经清理审计确定的历史性挂帐,要及时彻底地剥离划转,对经营性亏损所形成的债务,要坚持债随资走的原则,妥善处理企业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