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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咸阳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关于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工作。由市、县人事、农业、科技等部门负责实施。各县人事、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这条主线,依托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实施“一村一品”项目,重点培养500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全市培养5000名;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和采取短期技术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函授教育与脱产学习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田间地头实际操作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为每个县培养选拔500名农村实用人才,全市培养选拔5000人。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依据省市安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实施计划认真做好自查,并将本县、本部门开展振兴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各县、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指导下级部门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指导本系统相关单位做好组织、计划、协调工作以及大学生的招录、选派和资金的使用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指导本系统相关单位在编制总量内做好编制核定工作;财政部门要指导本系统相关单位做好经费预算、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振兴计划各项资金的落实;教育部门要指导本系统相关单位做好清理中小学代课人员,加强高校对农村基层人才的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卫生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指导本系统做好开展支医活动上;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指导各自系统的单位做好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切实把各项支农措施落到实处;科技、扶贫等部门要围绕农村科技进步和农民脱贫致富,加大工作力度,在资金和项目安排上向实施县倾斜。市振兴办要在做好全面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实施县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开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打好基础。
  (三)加强督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市、县两级振兴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搞好考核验收,定期通报情况。市上每季度要对全市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各县要根据工作进度组织跟踪检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指导不力的,特别是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经费落实不到位、人才闲置或浪费等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切实落实“三支”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加强对“三支”人员到岗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使“三支”人员能够下得去、有事干、稳得住。同时各县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食宿、工作方便,组织本地专业技术人员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三支”示范点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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