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咸阳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咸阳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7年咸阳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咸阳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咸政发〔2006〕32号),确保完成2007年度目标任务,根据《2007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2007年在旬邑、淳化2个试点县的基础上,扩大到全市所有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包括永寿、彬县、长武、旬邑、淳化、武功共6个县。
在上述6县重点开展五项工作: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开展支农支教支医服务,清理代课人员,推进学历教育,资助高中优秀贫困生。
年内在全市面上推开三项工作:招录公务员、资助2000名在校大学生,选拔、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二、目标任务
(一)为全市基层机关从本科生中招录公务员(全省统一进行);
(二)为6个县每所高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为每所农村初中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为每个乡镇卫生院招录专科以上医学、医护专业毕业生各1名,为每个乡镇招录专科以上农、林、水、牧、机或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毕业生1名;共计358名。
(三)从市级选派60名、6个县各选派2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各县所属乡镇支农、支教、支医;
(四)配合做好资助2000名有志到农村从医从教的在校本科生工作,开展高中贫困生跟踪资助工作;
(五)6个县逐步清理代课人员;
(六)6个县选派乡镇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学历教育;
(七)全市选拔、培养农村实用人才1万名。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关于选派高校毕业生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组织,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配合实施。3月份前6个县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按目标任务的要求,对本系统拟招聘人员的专业、岗位及数量进行调查摸底,由县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振兴办)汇总后报市振兴办,市振兴办汇总、平衡各县需求计划后报省振兴办,省振兴办商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确定需求计划。4月份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在省内高校和新闻媒体公布招录简章、进行宣传动员,各高校积极组织报名。6月份省人事厅会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组织招录并最终确定人员名单,由各高校通知毕业生,省人事厅组织各县人事部门集中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服务协议。8月份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报到证、资格证书到各县人事局报到。各县按协议落实就业岗位。同时兑现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