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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城建局关于咸阳市2007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城建局关于咸阳市2007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等三部门修订的《咸阳市2007年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咸阳市2007年畅通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市建设规划局 市城建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效,夯实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实现“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的目标,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谐和我市经济发展要求,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和陕西省《2007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城建等部门的主力军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树立科学管理理念,改革落后管理模式,以广泛运用交通管理科技手段为先导,以发挥交通综合管理机构职能为保障,以提高队伍素质及市民交通意识为目标,以重点解决城市交通的堵点、乱点、盲点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全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范围: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和各县城区。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7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总体方案》中有关城市类型的划分标准,我市分为B、D两类。其中咸阳市城区为B类;兴平市及各县均为D类。
  三、工作目标
  “畅通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要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信心,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我市城市交通环境今年有一个大突破。咸阳市城区要在巩固B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基础,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力争有新的突破。兴平市年内必须达到D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彬县年内要在继续保持D类城市三等管理水平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更加科学完善的交通管理新机制,力争达到二等管理水平;乾县、礼泉、淳化、长武、武功县年内要力争达到三等管理水平;旬邑、泾阳、三原、永寿年内必须达到四等管理水平,已达四等管理水平的,要有所突破。各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此项工作,年内实现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和建设。咸阳市平均车速增加12%,其他城市增加17%;公交分担率增加5%-7%个百分点;公交运行速度增加17%;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交通文明示范路”行人与非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95%,其他城市分别达到90%。同时,市城区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人民路、渭阳路、东风路严管街管理和建设,充分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各县也要结合实际,在繁华主干道开展严管街(区)建设,努力建成二至三个示范街。各级城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市区和县城区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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