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建立和完善宁夏区域中尺度数值天气预报系统,加强资料的分析应用能力,完善针对国家和区域数值模式产品的检验评估及其解释应用系统。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建设,加强地质灾害等相关气象衍生灾害预警预报,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建立并完善城市气象、水文气象、交通气象、航空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加强气候监测诊断和气候影响评价业务,建立滚动短期气候预测业务,提高短期气候预测水平,丰富短期气候预测产品,提高预测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加强县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和天气预报产品实况订正工作,逐步开展乡镇常规天气要素预报业务。加强气象灾害发生机理、预测和防御技术等科学研究。
(四)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服务保障能力。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组织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气象灾害气象保障应急预案。开展全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普查,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编制多部门合作的气象保障服务应急预案。针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具有常规气象要素、大气化学成份等观测能力,以及具有较强通讯能力的移动气象观测系统,建立移动气象台,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气象服务能力。开发精细化污染物扩散模式,开展现场污染物扩散模拟,及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污染物可能扩散的方向和范围等相关信息。加强突发事件和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建设,提高科学防灾减灾能力。
(五)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服务产品的精细化、个性化、数字化、多媒体化,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不断丰富服务产品,建立科学的公共气象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完善公共气象服务通信网络系统,建立与主要服务用户及大型媒体的网络专线连接,完善公众气象服务网站,提高服务产品的时效性和服务效率;在城区主要场所和路段设立气象预警塔;在公交站点、大型社区设立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加强掌上气象台、警报器等信息终端产品的研发,提高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升级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系统,增加气象服务信息播报频率和内容;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特别是提高农村气象信息覆盖率,实现气象信息“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加强气象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与开发,充分发挥遥感在干旱、洪涝、凌汛、水情、资源、环境、生态、森林草原火情等防灾减灾中的动态监测、预警服务作用。完善气象对城市运行影响的预警预报和评估服务系统,为城市建设、交通、供电、供水、供暖等提供全方位的气象保障服务。加快建设雷电灾害防御技术服务和保障系统,提高雷电灾害的实时监测能力和预报预警水平,提高雷电灾害防御的技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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