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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1.4 应急队伍初具规模

  经过多年努力,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护、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现场救援、医疗救治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加强。

  2.1.5 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重点加强了抗洪抢险、消防特勤、抗震救灾、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治等应急队伍装备。自治区先后安排专项资金,为消防特勤队伍配备了抢险救援、防化洗消等特种装备,提高了公安消防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2003年“非典”以来,全面加强了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政府加大了救灾仓储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全区现有县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25个,仓储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储存了帐篷、棉衣被、发电机、床、方便食品和饮用水等一系列救灾应急物资,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基本物资需要。

  2.1.6 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深入推进

  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大应急管理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了全社会科学应急管理意识。各地、各部门通过有效载体,充分利用 “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周”、“国际减灾日”、“消防日”等,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应急科普知识竞赛和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普及了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2 薄弱环节

  2.2.1 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

  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尚不健全、运转不畅、职责不明,不能有效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职能,也难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

  2.2.2 应急运行机制不健全

  部门之间、市县之间、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多方协同处置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许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应急管理能力、经验难以持续和继承,亟待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 长效机制。

  2.2.3 应急预防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

  一些行业、领域监测设备和手段较为落后,综合预警能力亟待加强。自治区有关部门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各成体系,资源、信息分散,难以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政府综合应急管理平台尚未建成,统一指挥协调困难。

  2.2.4 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

  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特别是救援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远程快速拉动和协同能力尚有一定差距,现场处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时间的生命搜救能力亟待增强。

  2.2.5 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现有的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紧急生产、采购、征收、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不完善;存储设施不足,储备物资数量有限,更新、轮换、补偿政策不健全,品种无法实行动态调整。国家物资储备系统和地方物资储备系统相互分离,没有建立必要的联动机制,互相弥补、互相调剂的局面难以形成;应急物资和人员紧急运输缺少特定用途的运输工具,应急救援运输能力综合协调机制亟待完善。

  2.2.6 科技支撑基础亟待加强

  应急科技整体水平不高,科技研发支撑能力不足,专业人才匮乏。应急平台、信息管理、资源管理、装备配置、能力评估和灾情评估等缺乏标准规范。

  2.2.7 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

  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广大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不高,亟待加强应急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起公共沟通机制。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应急救援人员组织指挥和能力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2.8 应急预案体系尚需完善

  我区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完全形成,部分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刚刚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任务艰巨,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细化,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3 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是奋力开创宁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公共安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与挑战。

  2.3.1 自然灾害方面。我区地形地貌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气候多变、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具有种类多、危害大的特点。干旱灾害仍是主要的自然灾害,部分地区仍有可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潜在的破坏性地震威胁依然存在。受气候异常、生态环境变化和人为活动影响,森林草原火灾、沙尘暴、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牧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有加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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