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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积极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调整服务贸易售付汇审核权限,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根据我市企业实际,改进贸易服务外汇管理,下放审核权限,减少中间环节,认真落实企业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的新政策,对限额下的服务贸易用汇,取消事前审批,涉汇机构和个人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三)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按照“有收有放”的原则,进一步改进个人外汇的分类管理,便利个人外汇资金合理流动,充分满足个人贸易、留学、商务、旅游等经常项下用汇需求。境内居民个人在年度总额内购汇的,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直接办理;超过年度总额购汇的,经银行审核真实需求凭证后办理。
  (四)完善资本项目管理措施,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改进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畅通外资引进渠道。一是加大政策咨询、业务宣传工作力度,帮助外商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鼓励外商来咸投资兴业,拓宽外商投资领域。二是进一步完善外商直接投资的登记、备案、验资询证和统计制度,对有实际贸易和直接投资背景的资本,缩短审批时间,促其加快流入。三是用足用好境外投资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实施外向型发展战略。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批手续,扩大购汇境外投资的适用范围,推动企业走出国门做大做强,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创新服务形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建立季度外汇收支分析会制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按季度对全市外汇收支形势进行汇总分析,通报重要政策,进行情况沟通,研究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的工作建议和措施,全面反映全市利用外资、进出口、服务贸易等外汇收支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协调发展。
  (二)坚持原则性,把握灵活性,用足用好外汇管理政策。对企业合情、合理的业务需求,当遇到法规未能满足客户反映的实际业务需要时,耐心听取客户的意见,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政策法规,收集客户、银行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反馈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同时,新政策出台后,及时对内控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对不合理和不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进行修改,进一步规范内部操作,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许可绩效。
  (三)建立和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外资企业和重点创汇企业定期联系制度,做到专人定期走访,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外向型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企业进出口核销、外汇账户管理、外债借用等业务,充分利用现有的外汇管理政策,为涉汇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外汇服务。
  (四)完善协作机制,提升协同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建立由各涉外管理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在国家外汇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妥善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不断提升涉外管理部门的整体服务水平和协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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