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10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咸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七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指挥机构职责
第三章 指挥调度权限
第四章 防汛应急准备
第五章 汛情监测预警
第六章 防御洪水对策
第七章 紧急处置措施
第八章 人员撤离迁安
第九章 防洪工程抢险
第十章 应急指挥反应
第十一章 善后工作事项
第十二章 附则
为了有效防御洪水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根据《
防洪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
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参照《咸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本预案所指洪水灾害包括:河流干流超警戒流量洪水、水库超设计标准洪水和高强度暴雨山洪,或由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库垮坝等衍生洪水灾害。
二、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部门协作的防汛工作机制。
三、防御洪水灾害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工作原则。
四、防御洪水灾害实行军民结合、全民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驻咸部队、民兵预备役和武警官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主要承担急、难、险、重的防汛抗洪任务。
第二章 指挥机构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其组成人员:
指 挥: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咸阳军分区参谋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电信总公司、市供电局、市人防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18个单位。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防汛和灾后重建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协调和衔接有关投资计划。
2、市财政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工作的经费安排。
3、市水利局:负责防洪和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和直属水库、河道工程的安全运行、水源调度,组织防洪抗旱工程抢险工作及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管理。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防汛物料、破坏防汛设施、干扰防汛工作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