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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7〕10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咸阳市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咸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七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指挥机构职责
  第三章 指挥调度权限
  第四章 防汛应急准备
  第五章 汛情监测预警
  第六章 防御洪水对策
  第七章 紧急处置措施
  第八章 人员撤离迁安
  第九章 防洪工程抢险
  第十章 应急指挥反应
  第十一章 善后工作事项
  第十二章 附则

  为了有效防御洪水灾害,规范防汛抗洪工作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根据《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参照《咸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本预案所指洪水灾害包括:河流干流超警戒流量洪水、水库超设计标准洪水和高强度暴雨山洪,或由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库垮坝等衍生洪水灾害。
  二、防御洪水灾害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部门协作的防汛工作机制。
  三、防御洪水灾害坚持以人为本,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工作原则。
  四、防御洪水灾害实行军民结合、全民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驻咸部队、民兵预备役和武警官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主要承担急、难、险、重的防汛抗洪任务。

第二章 指挥机构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洪工作。其组成人员:
  指 挥: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咸阳军分区参谋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气象局、市电信总公司、市供电局、市人防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18个单位。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汛职责:
  1、市发改委:负责安排防汛和灾后重建固定资产重点投资项目,协调和衔接有关投资计划。
  2、市财政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工作的经费安排。
  3、市水利局:负责防洪和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和直属水库、河道工程的安全运行、水源调度,组织防洪抗旱工程抢险工作及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管理。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窃抢防汛物料、破坏防汛设施、干扰防汛工作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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