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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07〕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6月22日,泾阳县高庄镇舒家村小学两名学生在208省道泾河大桥附近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溺水身亡。6月24日,秦都区钓台办王道村两名村民和四名学生到渭河游泳时,不幸发生溺水事件,致使两名学生和一名村民死亡。6月26日,三原县城关镇明德小学三名学生放学后相约到西郊水库游玩,不慎落入水中,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几起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们抓安全工作的责任还不到位,措施还不够过硬。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深刻汲取这几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学生和学校安全工作做细做实。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学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千方百计扭转当前被动局面。
  二、认真研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措施。一要从有效减少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事故的目标出发,切实抓好安全教育。除教育学生校内遵章守纪外,还要根据校外易发事故类型、区域、时段等因素,突出相应内容,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根据学生接受能力和理解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安全意识。要坚持教育和管理结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教育活动和安全文化育人环境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氛围。三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及全体教师的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管理水平。四要大力表彰安全教育效果明显的学校,总结、推广其经验。同时,指导事故多发学校进一步改进安全教育工作。
  三、建立对学生校外安全齐抓共管的机制。一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把确保学生暑期安全作为近期工作的一项重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联动,广大家长参与”的学生暑期安全管理体系。对由于责任制未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加强监管。要在河湖塘库等危险水域和地段,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在事故易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严禁学生私自外出游泳;要动员和督促社区(村)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暑期安全管理;学校要采取召开家长会、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认真履行好假期学生的监管责任。三要广泛深入宣传。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学生暑期预防溺水、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安全知识的宣传。安监、教育、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严禁未成年人上网和参与传销等现象的发生。四要严格制度。今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幼儿园一律不得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因教育教学需要必须安排整年级或整班外出活动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报教育部门批准。五要认真排查。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和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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