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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传销活动从市区向周边县市迁转的紧急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范传销活动从市区向周边县市迁转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07〕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6月21日,市政府召开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安排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随后,秦都、渭城及高新区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集中整治行动。各重点镇(办)和村(社区)的群众积极配合参与,形成了群防群治的有利局面。随着打击传销行动的深入进行,我市市区范围内的传销活动得到了初步有效的遏制,但是,也发现个别传销人员成团伙、有组织地向我市市区周边县市转移。为坚决取缔、根除我市辖区内的传销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秦都区、渭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坚持严厉打击、坚决打散的原则,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断其线等有力措施,坚决取缔传销窝点,防止传销活动暂时隐没,日后蔓延。对于抓获的传销骨干和上层头目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传销人员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及时遣散出境,防止传销活动向周边县市迁转。
  二、严加防范监控。兴平、武功、泾阳、三原、礼泉、乾县、永寿、彬县、长武、淳化、旬邑政府要站在维护大局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防范传销活动向本辖区转移。要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基层机构和各镇办的基层组织,对辖区所有房屋出租户和宾馆、酒店、饭店等进行排查,按照露头就打、坚决取缔的工作思路,加强监管,不给传销分子及传销活动任何立足之地。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打击传销的政策、法律法规,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抵制传销,声讨传销,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强大声势。
  三、加强信息沟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县市区要互通情况,共享情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将打击传销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贾振民 李 涛
  联系电话:33696229 33696300(传真)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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