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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在确保国家部署的上述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集中整治区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
  1、继续认真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渭河流域造纸、果汁、印染、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在新榨季来临之前,全市12家果汁企业必须完成COD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采取措施缩短果汁废水处理试生产运行时间,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对中办、国办环保督查时,发现兴化、兴包存在的超标排污问题,兴平市政府要督促兴化、兴包尽快拿出整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兴包集团要在年底前如期建成正式碱回收设施,限期实现达标排放。礼泉县委、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尽快改善泥河沟目前现状,礼泉通达果汁厂在新榨季到来之前必须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否则新榨季坚决不能开工生产,同时,市环境监察、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对兴化、兴包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频次,要严管重罚,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坚决予以查处。
  2、积极开展“七河一渠”水环境专项整治。把建立科学、现代的长效环境监管机制作为落实《“七河一渠”还清计划》的重点,除全市果汁企业在新榨季来临之前必须安装COD在线监测设备外,造纸、印染等重点水污染企业年底前必须完成COD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建立全市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尽快实现联网。严厉打击排污企业停运环保治理设施,暗排、偷排污染物的现象,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3、进一步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由市国土和矿产资源局牵头,县市区政府和环保局配合,对渭城、礼泉、乾县、泾阳、三原、永寿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取落后工艺,对周围环境构成影响的白灰窑进行全面清理,坚决予以拆除,对沿山周围公路两旁的破石厂要限批、限建、限制其乱开滥采,纳入规范管理。对重点监管的煤矿企业要定期进行不打招呼的抽查,对违法超标排污的问题要立案查处。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对现有水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调整结构,限期改造,集中煅烧、分散研磨”的成功做法,按期完成今年确定的淘汰关闭水泥机立窑任务,确保保留水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4、坚决纠正各级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由市监察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按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政府在招商引资、建立各类开发区等鼓励投资工作中下发的各类文件及导向性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是否存在限制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承诺企业包干缴纳排污费、违规不予处罚等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降低环保准入门槛的内容。凡是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不相符的要立即纠正。对于拒不纠正的,市政府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政府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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