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今后5年,开发、整理和复垦土地面积150万亩,新增耕地77万亩,作为政府耕地储备,其中:新增基本农田6万亩。
(一)土地整理面积143万亩,新增耕地70万亩,4万亩水浇地作为基本农田后备耕地。
(二)土地开发面积3万亩,新增水浇地2万亩,作为基本农田后备耕地。
(三)土地复垦面积4万亩,主要用于林草种植。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计划投资10亿元。其中:土地整理项目投资8亿元,土地开发项目投资0.5亿元,土地复垦项目投资1.5亿元。
三、项目实施的重点内容和区域
(一)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利用不充分,通过实施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完成示范区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建设,可以新增一定耕地面积(新增耕地率达3%以上)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首先完成青铜峡市、灵武市、平罗县3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内48万亩基本农田进行全面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灌溉耕地面积2.4万亩。其次完成21个自治区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整理、提高示范区内27万亩耕地质量,增加耕地面积1.35万亩。
(二)重大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移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开发整理后可以新增一定耕地面积(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率60%以上,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率10%以上),并且能够紧密结合和支持国家、自治区有关重大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移民的项目。
优先安排河西总排干工程中阅海至沙湖、沙湖至黄河段、吴忠市太阳山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贺兰山东麓采砂区土地复垦和自治区确定的生态移民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三)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主要是川区具有良好交通、电力、水源、土质等条件,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面积较大,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实施后可以较大增加新增耕地面积、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的土地开发项目。项目增加的耕地全部进入自治区耕地储备库,专门用于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
优先安排银川市、吴忠市、中宁县、红寺堡等地区的集中连片耕地后备资源区土地开发项目。
(四)特色农业产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紧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农业产业政策,利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最大限度地推进自治区农业产业化,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可以新增一定耕地面积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