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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我区2007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我区2007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决定
(宁政发[2007]1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企业:

  2006年以来,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企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振兴战略和名牌战略的部署要求,着力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名牌战略工作成效显著。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07中国名牌产品评价活动中,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塞北雪”牌挂面和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山”牌露酒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为我区争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区各个生产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和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表彰,并分别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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