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宁政发[2007]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就编制2008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部署的第一年,我区也将迎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初步分析,预计自治区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4%左右。综合考虑2008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全力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增收节支、优化结构、完善政策、集中资金,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千方百计保障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推进我区公共财政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围绕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增强市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支持各项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探索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投入新机制,以财政工作的新业绩、新成就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
二、2008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认真落实新的
企业所得税法,研究处理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做好增值税转型、资源税制度等税收政策改革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