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
(一)建立网站政务信息发布和报送审核制度。政府网站的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网站发布内容要确保真实性和时效性,使上网信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制度,单位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核。
(二)明确政府网站政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市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年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信息报送和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评比通报(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见附件2)。
六、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搞好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建设,夯实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把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具体措施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搞好统筹协调,把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
(二)明确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政府网站机构,选配熟悉部门业务和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人员,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从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为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完善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保证各个环节运行顺畅。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宣传重点、采用情况制度,加大内容保障工作指导力度。建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重要内容同步发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改版、域名修改和链接变更,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要提前告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在线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确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调整和做出相应处理。
(四)开展绩效评估。由市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牵头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进行考核评比,定期通报考核评比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县(市、区)、本部门的绩效评估机制,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五)组织培训交流。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通过举办论坛、组织培训班、召开会议、网上交流等方式,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有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将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一般性培训和专题性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逐步形成完整的培训交流体系,为内容保障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六)建立严密可靠的安全保障机制。政府门户网站代表的是“网上政府”的形象,网站的安全保障是政府门户网站的生命。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信息发布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的采集、发布和更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