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门户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等。
(一)栏目设置
1、政务公开类栏目。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必须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人事任免等内容和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政务内容应具备准确性和时效性。
2、公益服务类栏目。包括各类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交通等信息的查询。逐步开展在线便民服务,对公众迫切需要且政府部门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要尽快上网。
3、网上办事类栏目。包括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介绍,提供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名称、依据、办理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并联审批等项目,全部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认真落实“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增加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确保“十一五”期末10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4、互动交流类栏目。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互动类栏目建设。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通市(县)长信箱、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监督投诉、建言献策等栏目,拓宽公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适时开通留言板功能,以及民意调查或政府论坛等栏目。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和信息反馈,及时分析汇总,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政府民主决策水平。
(二)工作要求
1、舆情引导。要密切关注并准确把握网上舆情热点,建立热点栏目。针对公众存在的疑问、误解甚至谣传等,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做好解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舆情引导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发现网上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热点、敏感问题时,在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要立足于突出政务特色,围绕广大公众关注的市人民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积极配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热点政务专题的研究、发布工作,完成专题约稿任务,及时跟踪并报送专题后续信息稿件,保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内容。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的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推荐专题专栏。要密切跟踪涉及本地区、本部门法规规章、重要政策的实施情况,主动报送权威性稿件,认真完成专栏约稿任务。要定期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推出政务信息专题,并及时更新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负责的专题栏目,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
3、严格按照《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做好“市长信箱”的受理、办理和意见反馈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网站上推出领导信箱、网上信访、留言咨询、举报投诉等互动栏目,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公众与政府的沟通交流渠道畅通,保障公众的参与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政府工作全局,积极策划本地区、本单位在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的内容。条件好的网站,也可在本单位网站开展在线访谈节目,同时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预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