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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山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24号)精神,切实加强运城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围绕政府工作全局,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把握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三大功能定位,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总体目标
  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增强网上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把运城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主要窗口。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二是整合各级政府网站资源和电子政务应用成果,开发建设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网上办事系统,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接受公众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管理,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全市政府网站体系的核心站点,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含直属机构,下同)网站上下配合、协同共建,形成整体联动的全市政府门户网站体系。
  三、加强政府网站的领导和管理
  (一)领导机构。成立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定期召开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协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市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对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专栏供稿、网上审批事项办理及互动交流等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底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网站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二)运行机构。成立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技术中心。市政府门户网站职能是:建设、管理、更新、运行和维护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配合市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发布、更新、报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指导和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网站业务工作;建设、开发和推广网站技术平台、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功能性软件等。
  四、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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