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会战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百日会战协调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经文任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范培军任副组长,并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县(市)也要切实加强对百日会战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同时,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政府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级联席会议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百日会战相关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部门职责。百日会战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加强路面巡逻执勤,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把落实客运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整治公路危险路段作为重点,督促检查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加大公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对危险路段及时进行科学有效地整治。农机部门要加强拖拉机安全生产管理,查处拖拉机载客等违法行为,提高拖拉机驾驶人安全操作和农民群众自觉防范意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发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作用,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共同搞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并组织落实好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占道马路市场的管理和查处,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课时计划,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车的源头管理。广播电视、报纸、文化等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报刊、进广播、进电视、进网络,普及交通法规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强化责任,加强监督,防止出现互相推诿、各自为战局面,确保百日会战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一线,到容易发生特大交通事故的重点地区、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没有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进行督导检查,查事故隐患、查工作漏洞、查责任落实,推动百日会战深入开展。要组织专门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实行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凡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都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