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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九日

许昌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10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以下简称百日会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构建和谐中原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大会战。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积极拓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方法,增强宣传效果,使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的通知》要求,加强预防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正面报道,及时推出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的专题、专版,在新闻节目和黄金时间播出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交通安全温馨提示语,动员全民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以“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为主题的宣传教育。通过针对性宣传,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做到会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制度,定期对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在客运场站设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曝光台,通过警示教育,使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服务区和过路天桥普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县、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以“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自然村,特别是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附近的自然村、加油站要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重点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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