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晋政发[2007]21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晋政发[2007]28号),以及8月10日全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从源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自8月中旬始至今年年底,我市集中组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为认真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市政府继《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之后,又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晋政发[2007]21号和28号文件精神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作了全面安排。从目前进展情况看,尽管前一阶段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引导规范了一批无证无照经营户,查处取缔了部分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我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截止目前,我市尚有部分无证无照经营户既未实现规范登记,也未被依法查处取缔,仍处于非法经营状态;而且由于无照经营的顽固性、反弹性和长期性,新的无证无照经营随时都可能产生,已被取缔的无证无照经营也极易死灰复燃,这与省政府确定的“在今年年底前基本消灭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目标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为此,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黑砖窑”非法用工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市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暴露出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漏洞和不足,其教训更是深刻的,所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反思、汲取这一沉痛教训,举一反三,立足职能,迅速整改和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长效工作机制,对无照经营实行综合治理,是省、市政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为有效根治无照经营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大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必要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按照省、市政府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现在起到年底,抓紧用一个多月时间基本解决我市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坚定信心,认真组织打好这场攻坚战。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善始善终完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