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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7]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许昌市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7〕5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政明电〔2007〕11号)精神,开展好我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好、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认识

  近几年来,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前一阶段我市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看,在基础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维护保养、检查评估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开展这次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排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二、突出重点,明确排查对象和工作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坚持重大基础设施隐患专业排查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台、全面排查与分类抽查相结台、政府督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7个方面的排查工作。

  (一)公路水运交通设施。以桥粱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公路、桥梁工程,包括:(1)跨河特大桥粱;(2)大跨径圬工砌体桥梁;(3)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4)变通繁忙特别是超限超载车量较为集中的桥梁;(5)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公路和桥梁;(6)渡口和库区。排查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建委、水利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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