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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改进保险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监管和监管联系人制度,完善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非现场监管,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检查制度。健全现场检查后续监管和分析评估制度。注重发挥会计、审计等专业中介力量的积极作用,提高保险监管效率。

  防范化解行业风险。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风险的“五道防线”,逐步建立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强化保险机构经营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建设,构建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保险业风险预警机制与应急预案。完善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之间的监管协调机制,实现监管政策、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传递。

  四、保障措施

  为完成我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各项任务,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保障措施,改善综合环境,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按照“十一五”时期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细化的工作目标,明确进度、要求、责任,统筹谋划,分段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江苏保监局是本规划实施的组织者,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又要不断提高引领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发挥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引导和组织全省保险业认真实施本规划,做好规划实施中的监测、衔接、评估和调整,全面推进江苏保险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转变保险企业经营理念,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发展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的经营理念。逐步建立科学严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考评机制,形成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企业运行机制。建立精简高效的组织结构,实行扁平化、精细化管理,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运行效率。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和风险管控机制。坚持在创新发展中推动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业务结构,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道路。推动苏南地区保险业结构优化升级、率先发展,支持苏中、苏北地区夯实行业基础,实现跨越式发展。统筹保险业区域布局,合理开发保险资源,促进城乡保险市场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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