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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加快发展责任保险。将责任保险纳入全省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责任保险。鼓励发展医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等保险业务。全面开展承运人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积极开展公众责任、船舶油污责任和校园方责任等责任保险。在矿山开采、化工等高危行业开展强制雇主责任保险。大力推行“治安保险”,服务“平安江苏”建设。

  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围绕“走出去”战略,研究开发与开放型经济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出口,促进一般贸易、自主品牌、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新兴市场出口,提高外贸企业参保比例,推动贸易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保险对开放型经济的支持力度。

  加快发展信贷保证保险。推进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办农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稳步发展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推动信贷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三)推进自主创新,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提高保险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构建以保险机构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政府和监管部门予以指导和扶持的保险创新机制,增强保险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的创新能力。鼓励保险机构理念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信用联社、证券、邮政、电信等行业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合作,扩大保险覆盖面。研究和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保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强化保险产品开发。建立产品创新体系,完善创新激励制度,建立创新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保险机构在保险产品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发贴近生产生活、个性化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城乡居民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热点,加快开发面向农村、民营企业、养老、医疗、教育等有市场潜力的保险产品。研究探索在风险投资、合同履行、商业流转等领域提供保险保障的现实途径。

  大力推进服务创新。广泛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建设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综合客户服务平台。推动网上保险、远程理赔等新的服务方式,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认真做好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推动养老、医疗、意外伤害、机动车辆等保险服务标准化,促进保险服务规范透明。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保险销售渠道和服务方式,提升“三农”保险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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