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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经济快速增长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29000亿元左右,人均GDP从目前的3500美元增加到50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7500元,中等收入人群比重达到40%左右。这一时期,江苏将进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和市场化完善互动并进的新阶段。江苏经济总量、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城乡居民收入和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的逐步落实,为保险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了丰富的可保资源。

  构建和谐社会为保险业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条件下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充分运用保险的市场机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社会和谐程度。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险业发展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三)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从总体上看,保险业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整体水平不高,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还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矛盾和问题表现在:社会公众对保险功能作用的认识不够充分,保险意识相对较弱;保险产品、服务与市场需求脱节问题比较突出,区域发展不均衡;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经营效益不够理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诚信建设需要继续加强;保险领域非理性竞争依然存在,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保险人才总量不足,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较为匮乏。

  二、“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目标,按照“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加快改革创新,拓宽服务领域,健全市场体系,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又好又快发展。保险业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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