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144号 2007年11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是全国油菜生产大省,也是食用油的加工、消费大省。促进我省油料生产特别是油菜生产发展,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促进我省油料生产发展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油料生产发展的目标任务

  我省油料生产和供给要坚持立足国内,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市场需求。发展油料生产要避免与粮、棉争地,重点主攻单产,适度恢复面积,优化品质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大力培育苏南、苏中、沿淮“双低”油菜产业带以及苏中、苏北花生优势产区。到2010年,全省油料总产增长14%以上。

  二、认真落实油料生产扶持政策

  (一)落实油菜良种补贴政策。从今年秋播开始,国家决定在长江流域优势区域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和麦油轮作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兑现落实政策。

  (二)对油料生产大县实行奖励。为调动主产区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从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将综合考虑粮油生产情况,对油料生产大县(市、区)予以奖励。

  (三)开展油料作物保险工作。从2008年开始,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降低油料生产风险,稳定农民种植收益。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油料作物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农户投保。

  (四)大力提高油料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强油料基地建设,认真实施国家油料生产基地项目,全面提高油料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产销衔接,鼓励和引导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大力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加强油脂产品的深度开发,提高油料的综合效益。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油料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